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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国际合作立法应提速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刘为忠发布时间:2016-04-17

   到今年422,中国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即将满1年。

46,在多方压力和政策感召下,潜逃加拿大的“百名红通人员”第85号巴连孝回国自首。这是自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后,归案的第26人。此外,据统计,截至201511月底,“天网”行动共从68个国家和地区追回863人。在这一连串的数字背后,彰显出中国在反腐国际追逃追赃战场上,展现出铁腕重拳的坚定决心和魄力,一张追捕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正在形成。

同样令人振奋的是,今年39,中国全国人大工作报告透露,我国将制定反腐国际合作法,这表明,中国将以勇毅笃行的决心介入全球腐败治理。而在全球化步伐不断加快的今天,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也是一种必然选择。

比如,20056,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成立以来,中美双方在反腐败领域就不断增进互信、深化合作,如今已成为双边执法合作的典范。反腐败工作组成立之初,双方就确定了以个案合作为重点,聚焦遣返逃犯、打击跨国贿赂等重点领域,推动两国反腐败和司法执法部门间的务实合作的工作思路。针对重点个案,双方指定专人,依据各自法律展开联合调查,工作组定期会晤并成立了配套的工作组联络人机制、重点案件联系人机制以及执法部门月度会晤机制。

十年磨一剑。去年9,潜逃美国14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杨进军、邝婉芳相继被强制遣返回中国。这是美方首次向中方强制遣返百名红通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嫌疑人,在此成果背后,正是源于中美双方在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机制下数年的艰苦努力。

毋庸讳言,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公害,往往超越国家和地域,这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不过,因为国情、制度、文化等方面的诸多差异,反腐的国际协调之困、合作的博弈规则分歧,通常也使得特定国家会按照最有利于本国整体利益的规则行事,在国家腐败治理中,会依据综合国力与国家影响追求有利于自身的主导行为,并以国际法层面的规制标准为理由,消极乃至拒绝进行有效合作。

事实上,这种情况即便在当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欧盟,也同样存在。比如,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已初现雏形的欧盟委员会,一直到2011,才在向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和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欧盟反腐工作的通报中提出建立“欧盟反腐报告”制度的设想。在这份通报中,欧盟委员会认为,腐败造成欧盟各国每年至少1200亿欧元损失,各国反腐工作需继续加强。此后又过了三年,直到2014,欧盟委员会才发布第一份欧盟反腐报告。

从这个角度来看,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中国针对当前腐败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提出制定专门的“反腐国际合作法”,既是一种时不我待的历史主动,同时也彰显出与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相称的大国风范。而我们在制定这部法律时,如何使其在“国际合作”方面架起一座桥梁,在我国的反腐国际合作中充分发挥功效,显然是需要立法机构审慎考虑的重点,这实际上就要求我们首先对其进行“制度体检”。

这种“制度体检”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要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建立统一的廉政体系,同时针对重点治理领域和关键制度环节建立防控廉政风险制度,将我国国家廉政体系国际化;要打造一支精通国际腐败治理业务、具备良好国际协调能力的监察队伍,从全球视野培养能够熟练运用监察业务知识、掌握国际法律法规的专业化、国际化监察人才,等等。

而通过“制度体检”要实现的最终目标是,以立法促进治理腐败的国内法全面提升效能,逐步建立健全国际腐败治理全风险预警、规制整改、协同监督、考核评价和治理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中国国家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并同国际合作机制接轨。淡化限制我国反腐国际合作的根本制约,即制度协同接口。同时,扩大我国当前国际追逃的协同范围,增强我国国内腐败治理的国际震慑效应。

总之,通过立法对反腐国际合作进行全面“制度体检”,以制度来检视并确认我国反腐合作的构成性要素,才能真正提高我国在国际腐败治理领域的核心影响力。

今年初,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5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在反腐败方面全面加速。其中包括,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取得重大进展,加强反腐败合作首次被写入《中俄联合声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警方与中国警方在反腐方面推进了紧密良好的司法合作;司法合作条约已覆盖5大洲66个国家。这些都充分说明,我国要制定的这部反腐国际合作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外界条件,而且,在日趋紧密的国际合作背景下,这部法律也确实到了该“破茧而出”之时。

正如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蒋来用在评价《2015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时所言:“这不仅是对国内腐败分子的一种震慑,对逃到国外去的腐败分子,也是一种强有力的震慑。”因为这不仅是在国内铺开的一张网,更是在全球都铺开的一张网。而要想将这张网织得更密更牢,让这张网覆盖到地球的每个角落,就需要我们首先从“制度体检”开始,制定出一部精准、务实、高效的“反腐国际合作法”。

(作者系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研究员、四川成都师范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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