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会议腐败应杜微慎防
三部门此次修订的《办法》,对于“会议腐败”的根治,措施微观具体,操作性强,让公众看到了真抓实改的坚强决心。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3日对外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多处修改释放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信号。
与此前的会议费管理办法相比,此次新修订的《办法》突出了一个“细”字:无论是会议的规模、人数和会期的控制,还是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费用的开支,均细化到了具体的数字,不但极具操作性,而且对会议的限定与审批,开支范围与标准,报销支付审批流程,监管失察失责的追究问责等,都做了不同程度的细化。《办法》通篇体现了杜微慎防的根治思维,可谓击中了“会议腐败”的七寸,显然值得期待。
古语云:“祸自微而成”。名目繁多又流于形式的各种会议,不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疯长的寄生体,而且其背后所隐藏的花样百出的各种开支,更是腐败滋生的温床。“会议腐败”的潜滋暗长,挥霍的是公帑,寒的是民心,透支的是党和政府公信力,其危害看似细小,实则巨大。在十八大以来反“四风”力度持续递进、“会议腐败”有所收敛但还未彻底铲除的现实语境下,用更细更严的办法,让“会议腐败”的遏制由不敢腐向不能腐的制度层面推进,实乃题中之义。
或许有人会说,对会议费如此事无巨细地管理,完全没有必要。殊不知,就像俗话所说的那样,“魔鬼就在细节中”,对于细节中的“魔鬼”,既有必要从大处着手防止其恣肆捣乱,更要坚持“道自微而生”的思维,从小处向其开刀,才能确保其不再兴风作浪。因此,从这个角度讲,以“杜微慎防”思维根治“会议腐败”,不仅不是小题大做,而且还是完全有必要的实实在在举措。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公议腐败”的滋生并肆虐,往往有着“聚沙成塔”的嬗变规律。细观三部门此次修订的《办法》,对于“会议腐败”的根治,措施微观具体,操作性强,让公众看到了真抓实改的坚强决心,只要持之以恒地狠抓落实,必定能够收到立竿见影之效果,进而释放出“积小胜为大胜”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