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应加大“治本”的力度(下)
三、加强决策与权力运行监督是“治本”的关键
共产党是执政党,对各种资源的支配权力很大,其中包括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权,方针政策的制定权,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等等。干部应善用权力,为国家和党的事业做贡献,为民谋福利。但权力背后涉及巨大的利益,因此权力又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和腐蚀性。有些人一心追求权力,谋取权力,却不能善用权力。他们或者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滥用职权,决策失误,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给人民带来灾难。他们或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买官卖官,走上不归路。因此,如何监督制约权力,就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治本”的关键。监督制约权力的前提,是明确划分权力的边界。党的各级领导班子都应有一个权力“清单”,并公布出来,昭示大家。领导干部既要有全局观念,积极主动,又要各负其责,做到权责对应,运用分内的权力做好分内的工作,不能揽权越权和滥用权力。工作上出了问题,产生严重后果,就要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一,强化对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改革开放后,中央一贯重视党内民主监督,希望通过民主监督,制约权力,避免决策失误,防止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制度保障,有些制度又缺乏可操作性,监督工作远未达到预期的目标。贪腐行为时有发生,以权谋私,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行为屡禁不止。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应全面加强党内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一是逐步实现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制度化。中央巡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已实现对各省市自治区、中央各部委的全覆盖,并加大对主要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巡视力度。巡视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60%以上的贪腐线索是通过巡视工作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也在很大程度上通过巡视工作得以发现和纠正。中央出台了专门的文件用以指导和规范巡视工作,使巡视工作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克服巡视工作中存在的临时性、突击性现象,建立健全完整、系统、全面的巡视制度,做到巡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巡视制度要与党内日常监督制度、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制度,以及行政审计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彼此呼应,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二是中央纪委派驻机构进一步制度化。过去中央纪委也对一些部门和单位派驻独立的纪检机构,但涉及的范围并不广泛。而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根据中央的精神,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以及其他党和国家权力机关派驻了纪检机构,实现了中央一级派驻机构的全覆盖。各省市自治区也应参照中央纪委的做法,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派驻纪检机构。派驻机构应当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统一领导下,对党和国家权力机关进行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并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党组是在不适合建立党委的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中建立的党的领导机构。过去,各党组的建立建设和实际工作并不平衡。十八大以来,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内民主监督,中央出台了有关党组建立建设的指导意见,使党组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等党和国家机关党组定期向中央政治局汇报工作,接受其指导和监督检查。这一做法应当上升为固定的制度。
第二,把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党内监督包括专门机构的监督和群众监督。群众监督主要指广大党员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一般干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代会、党代表对同级党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以及来自党刊、党报和网络的监督。相对来说,党内专门机构的监督影响更大、作用更明显,而非专门机构的监督则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其主要问题在于,相关的具体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可操作性;相关的监督渠道和平台比较少。完善党内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与此相关的各项具体制度。要创新体制机制,扩大监督的渠道,搭建新的监督平台。要使各项监督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和领导人的讲话中。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创新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特别是党代表的监督作用。为此,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要强化全委会对常委会的监督作用,要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制度。要坚持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的做法。要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便于广大党员和党代表履行自己的监督权利。
共产党是有组织纪律的部队。党内党外有别,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但共产党又是执政党,它不仅要接受党内监督,还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因此,党的工作、党内生活,就应当具有必要的透明度。各项制度和规则的制定,都应有利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党内监督的积极参与,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其关在党内监督的大门之外。当前,互联网发展迅速,积极应对互联网的挑战,并利用互联网加强党内监督,已蔚然成风。我们应因势利导,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积极推进党内信息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就应努力推动党内信息公开。党的重要方针政策,治国理政的重要举措,党的各项重要活动,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都应及时通过党刊、党报和党的各级官网,向全社会公布,以加强同广大人民群众的相互沟通,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中纪委官网、中组部官网都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信息平台。重要贪腐案件的查处,相关干部的处理信息,都是通过中纪委官网最先发布的。中纪委、监察部官网除了及时通报重要贪腐、违纪情况,还以“年报”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同时,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也可以通过网络向中纪委、中组部等党的领导机关实名举报。这些做法深受欢迎,应当形成固定的制度。各地党组织信息公开的情况并不平衡。一些省纪委官网所公开的违纪查处案件,只占实际查处案件的不足20%,部分地市纪委是“零通报”。这种情况应当及时改进。
第四,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决策和权力运行监督,就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可以集思广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避免决策失误。同时,实行集体决策和票决制,可以从制度上防止少数人独断专行、大权独揽,有助于克服由此而产生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就要广泛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气氛,鼓励领导班子每个成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发表和争论。要坚决反对家长制和一言堂现象,要坚决纠正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只讲集中不讲民主的现象,以及重大问题不经领导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和讨论,一把手武断决策的现象。同时,也要实行正确的集中。正确集中的前提是思想统一,只要大家思想认识基本一致,就能形成统一意见,作出科学决策。要创新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形式,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用实行票决制的具体制度。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展开同志式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把手应当率先垂范,进行自我批评,认真检讨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之处,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问题。提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诚布公地进行思想交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各级领导班子要逐步形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民主氛围。领导班子成员彼此最了解情况。一些成员违法乱纪,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其他成员不可能一无所知。如果有健康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那么就可以起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帮助相关成员及时纠正错误,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四、摆脱“运动式”管党治党的影响是“治本”的重要保障
由于传统思维模式和官场文化的影响,一些人总喜欢用错误的眼光看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看做是一场“运动”,习惯于用搞“运动”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而一些存在问题的干部,不是认真检查反思,坦诚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吸取教训,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看作一场“运动”,抱着侥幸心理,期盼这一“运动”很快会过去,自己可以蒙混“过关”。结果,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表面上轰轰烈烈,实则问题不少,甚至有走过场的危险。如何提高思想认识,改变传统观念,克服搞“运动”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建立健全各项具体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康稳定发展,值得深入研究。
第一,“运动式”管党治党的内容与当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同。过去的政治运动主要是要解决全党性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问题。在党的历史上,我们较多地运用整党、整风及其他搞“运动”的方式,解决党所存在和面临的重要问题。延安整风运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反右倾、整风反右、批判彭德怀、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接连不断。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仍习惯于运用搞“运动”的方式管党治党。但是,这种传统的管党治党方式,已与党所面临的大环境不相适应,更不能解决当前党内严重存在的违法乱纪和腐败问题。
历次运动都有很强的政治性,是要解决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分歧。为此,都要批判某种“错误”思想,强化某种“正确”思想。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当时可能是需要的,但未必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事实证明,从庐山会议开始的批判彭德怀等人的反右倾运动是错的,助长了党内越来越严重的左的错误,损害了党内民主制度。文化大革命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重点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打倒了刘邓等一大批老干部,引起全国的混乱。但搞了这么多运动,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都没有搞清楚。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全党团结统一,不存在全党性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的重大分歧,也不存在搞政治运动的客观需要。一些干部,包括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贪污腐败,主要由于理想信念动摇,道德败坏,贪图享乐所致。客观上,经济快速发展,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而又尚未健全,干部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大大增强,而制约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又相对滞后,从而使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没有得到及时遏制。要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靠艰苦细致的、持之以恒的思想教育,严格的制度约束和防范,以及铁面无私的、坚持不懈的惩治。“搞运动”的方式,显然解决不了这些问题。
第二,“运动式”管党治党往往注重“治标”,而忽略“治本”。历史上政治运动多采取大批判、尖锐斗争和“运动群众”的方式。搞政治运动有一套相对固定的模式:组织动员,学习文件,自我检查,开展批评和大批判(“文革”中搞大鸣大放、大字报、大批斗),组织处理。其中有些方式,在当时也是错误的,不能再搞。况且,现在的社会环境、政治条件和党内的情况,已发生巨大变化,用搞政治运动的方式来解决党内违法乱纪和腐败问题,已不合时宜,实际上也解决不了问题。
历史上政治运动都有较为明确的时间性。这些政治运动不管经历的时间长短,都有明确的起点和终点。运动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共搞几年,都是事先计划好的。当然,有些运动超出预期,拖了很长时间。“文化大革命”,一拖就是十年。但都还是有始有终。这种具有明确时间性的运动,可能造成一种浩大的声势,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或者说只能“治标”,难以“治本”。“治本”需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权力的稳定制度和规范干部行为举止的长效机制。而这恰恰是政治运动所不能提供的。政治运动重视批判与斗争,而忽视制度建设,是其不能解决违法乱纪和腐败问题的根本原因。值得注意的是,“搞运动”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和干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产生了多方面的消极后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路径和关键举措。党中央总结历来政治运动的教训,以新的理念、新的方式方法和新的风范,坚决果断、雷厉风行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传统的政治运动相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没有时间限制,而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突出特点是始终注重制度化建设,注重为全面从严治党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运动式”管党治党不利于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制约监督。在传统“政治运动”中,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人是中央精神的传达者和“运动”的领导者,其主要职责是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领导“运动”顺利进行,而他们本身则很少受到运动的冲击。文化大革命是个例外,原来的各级主要领导多被打倒,成了革命对象。极左派、造反派和各种投机分子成为运动的领导者。但他们只整别人,革他人的命,而不自我革命。结果,不仅出了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而且造就了一大批靠造反起家的大大小小政治野心家。正是这些人把党和国家拖入灾难深渊。尽管现在不再搞政治运动,但搞运动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仍有较大影响。一些领导干部,依然用搞运动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来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他们习惯于扮演领导者和教育别人的角色,往往忽略廉洁自律。在他们那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制度、规定和政治规矩,似乎只管党员和一般干部,不管领导干部,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党的十八大后,他们并没有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痛改前非。党的各级领导人,特别是一把手,本应廉洁自律,从严要求,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但实际上,一些人却目无党纪国法,违法乱纪,贪污腐败。在已查处的贪腐案件中,一把手涉案比例相当高,窝案和塌方式腐败时有发生。有的省,省委书记、省长先后落马。不少掌握重要行政资源的厅长、局长,在短期内接连垮台,真可谓“前仆后继”。北京一所重点大学的校长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为女儿大办婚礼,而党委书记非但没有阻止,还亲自出席,纪委书记则主持婚礼。结果,三人都受到严厉处分。这说明对各级主要领导人,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仍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薄弱环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
第四,“运动式”管党治党使一些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抱有侥幸心理。一些人认为,搞“运动”就是“一阵风”,碰到谁,谁倒霉,运气好的,可以顺利过关。一些贪污腐败分子认为反腐败斗争不会长久,这股风很快就会过去。因此,他们不是认真进行反思,坦白交代问题,争取重新做人,而是企图蒙混过关。他们或者毁灭罪证,转移财产,阻挠组织的调查,或者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死扛硬顶。更有甚者,一些人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贪污受贿,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进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一些人罔顾中央三令五申,继续严重违反党风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最根本的是由于私欲膨胀所导致。但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错误的判断,产生侥幸心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其领导人往往采取敷衍了事的官僚主义态度,只满足于传达文件、进行动员,而不肯做扎实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艰苦的整改工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们表面上喊喊口号,做做官样文章,形式上做出一些改变,给人以整改的假象,只等“风头”过去,依然按老规矩办事。
一些人采取消极办法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他们善于讲套话、讲假话、讲两面话,不讲真话。讲话不涉及实质问题,兜圈子,打太极拳,既不检查自己,也不举报别人。讲话会上一套、会下一套,圈子内一套、圈子外一套。上述这些庸俗的做法,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阻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正常进行。
第五,“运动式”管党治党容易采取一些临时性和突击性举措。搞政治运动的一个明显问题是,带有临时性,缺乏稳定的制度建设。运动中一切从严,但运动过后,一切又恢复原样。政策、措施、规矩,要么被淡忘,要么名存实亡。时过境迁,政治运动虽然不搞了,但是旧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还有影响。这就使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一些临时性、突击性的举措。例如,在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规定时,有些单位自作主张,层层加码,规定了一些难以落实、也无法持久的规定。又如,有的专门针对领导干部的规定,被扩大到一般干部乃至普通党员。有的只要求党员做到的规定,被扩大到党外人士。再如,把严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改善行政管理工作混为一谈。从表面上看,这是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但实际上误读了中央精神,模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和主要目标。这无疑是给中央帮倒忙,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添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要改进工作作风,注意工作方法。各项具体要求不是越高越好,要高低合适,宽严适度,符合实际情况,既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又有利于改革开放和各项工作正常进行。贯彻落实各项规定,既要坚持原则,也要讲究策略和工作艺术,掌握好力度和节奏。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具体规定和做法。要逐步废止明显带有临时性、突击性和“运动式”的举措,将那些好的规定和做法常态化、程序化、制度化,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达到“治本”目的。
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85.
③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3.
④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38.
⑤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55.
⑥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55.
⑦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52.
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人民出版社,2014:34.
⑨参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