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视野
遏制基层腐败还需抓长抓常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林亦辰发布时间:2016-08-03
城管与环保部门部分领导“联手”,每吨污水收取“过路费”2元,皮包公司依靠环保局领导揽项目……日前,在安徽省庐江县,伴随多名“蛀虫”被揪出,由当地龙泉山垃圾处理厂引发的串案,终于浮出水面。一个小小的垃圾处理厂,竟牵涉两个部门多名领导干部,拔出萝卜带出泥。令人错愕之余,更令人反思,如何才能遏制基层窝案、串案多发势头?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此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曾发布数据统计指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相互勾结的情形并不鲜见。“苍蝇”扑面不说,还上下联通、内外勾结、“靠山吃山”,共同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而且,还往往化整为零、集腋成裘,贪腐手段更加隐蔽,更不易被发现。
惩治腐败,没有“真空地带”、死角盲区。治理基层窝案、串案,要高悬利剑,也要前移关口。就拿庐江县这个案件来说,假如项目秉持公正原则,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没有污水外运资质的皮包公司,又岂能通过关系就拿下这么大一个项目?倘若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皮包公司即使拿下了项目,又怎能逃过群众的火眼金睛?“拔出萝卜带出泥”频现,固然与腐败分子手段隐蔽有关,但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制度堤坝的失守、权力运行的脱轨。抓长抓常,才能斩断腐败的利益链条,让串案人员无链可串,让窝案分子无团可抱。
抓早抓小、抓长抓常、动辄则咎,才能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查处一案,挖出一窝、带出一串,的确拔除了“烂树”,惩治了贪腐。然而,惩治目的不在于惩,而在于治,惩最终还是为了治。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各级党组织能否压实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能不能发挥“啄木鸟”精神,及时发现问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可以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决不是一句空话。
“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基层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的执政根基,关系国家发展大局,不可不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庐江县龙泉山垃圾处理厂串案警示我们,治理基层腐败,要善“治未病”,而不能养痈成患、放任自流。抓长抓常,完善制度链条,强化执纪监督,激活每一个“廉洁细胞”,才能铲除基层窝案、串案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