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今日发布公告,向社会通报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在通报的22名外逃人员线索中,近半数藏匿于美国,还有人藏匿于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
公告称,截至2017年3月31日,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87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476人,“百名红通人员”40人(截至4月底),追回赃款89.9亿元人民币。然而,追逃追赃任务依然繁重。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31日,尚有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外逃出境的国家工作人员365人,失踪不知去向的国家工作人员581人,共计946人。这些外逃人员有的在“红色通缉令”公布后变换身份、躲避追捕;有的深居简出、不再露面;有的投案犹豫、决心难下;有的执迷不悟、负隅顽抗。
公告指出,这些腐败分子大肆攫取巨额公共钱财,逃至境外逃避法律制裁,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破坏政府公信力和法治,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中央追逃办在公告中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提供在逃人员线索,积极举报新逃人员,使外逃人员无处遁形。
公告称,这些腐败分子外逃后,多混迹于当地华侨华人社区,严重损害华侨华人勤劳正直、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破坏当地治安稳定,干扰居民正常生活,成为社区污点。“我们希望广大华侨华人和国际友人认清这些腐败分子的真实面目,不允许他们玷污华社和所在社区,让他们无处藏身,还当地一片净土。”
中央追逃办呼吁有关国家政府恪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等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共识,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秉持“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原则,积极开展反腐败执法合作,不以任何形式给腐败分子提供“避难所”,不给腐败资金转移提供便利条件,支持中国的反腐败行动。中国尊重各国法律,愿同有关国家积极协作配合。
此外,中央追逃办也在公告中敦促个别国家不要为获得经济利益,不顾当事人涉嫌腐败犯罪的性质,通过投资移民计划滥发护照签证,已经发放的应尽快吊销。
同时,中央追逃办再次正告在逃犯罪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宽大处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有决心有能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坚决不允许侵害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在公告中,中央追逃办表示,将继续受理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还将根据追逃追赃工作需要,通报更多外逃人员线索。
公布外逃人员藏匿线索会打草惊蛇? 专家:担心多余
一下子公布22名外逃人员的藏匿线索,会不会打草惊蛇,使得他们反而更加隐匿起来、加大追逃难度?
对此,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外廉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文华认为,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首先,一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联合国外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通缉,通过交通、通讯情报信息、海关、边防控制、金融机构等多个相关部门全方位联手布下天罗地网,使之无处可逃;其次,不同于其他的在逃涉嫌犯罪人员,这22名已经是追逃追赃的“老大难”问题,发布公告是最后手段,目的恰恰是“打草惊蛇”,使之有所动作、暴露行踪,例如联系国内亲友、通过金融机构取款、处理资产、买房、安排子女工作、学习场所等,从而发现更多的线索,也打乱其平静的生活,给其压力,使之惶惶不可终日,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再次,此举也将引起国际执法机构的更多关注和支持,有利于追逃追赃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认为,公告的发出将是继“猎狐行动”“天网行动”和“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发布后的又一重大时间节点,标志着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公告中的22人为“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中尚未归案的60人中线索较为明确的,将他们的具体信息公之于众后,势必在短时间内引发国际社会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方面的同频共振。他认为,在“百名红通”人员归案“四六开”的关键时刻,发布公告必将起到助推器的作用。(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