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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的腐败与反腐败(之一):反腐风暴刮得异常猛烈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季美君发布时间:2017-11-02
  作为全球最大的五个新兴市场之一,俄罗斯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展示了强大活力,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也不容小觑,但它的腐败问题也同样“引人注目”。在透明国际全球清廉指数排名中,2013年,俄罗斯位居第133位,2016年为第147位,俄罗斯曾多次被列入全球最腐败国家之一。
  俄罗斯官僚特权阶层以权谋私现象十分普遍,被称为行政腐败,即政府官员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贪占国家资产,或与公司企业、百姓进行权钱交易。也就是说,这一特权阶层除了名正言顺地享受国家规定的种种优惠配给待遇外,还习惯于利用手中的权力享受法律规定以外的种种特权,甚至故意设置障碍刁难百姓,索取、收受钱财或回扣等。
  多年来,俄罗斯的腐败呈愈演愈烈之势,被查处的腐败案件和官员也时不时地冲击着世人的视线。2004年,据俄罗斯总检察院的初步估计,80%以上的俄罗斯官员有腐败行为;2006年,俄罗斯列瓦达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53%的俄罗斯人承认自己在办事中曾贿赂过他人;2009年5月至9月,俄内务部在打击教育腐败专项行动中,有495名中学教师、265名大学教师(其中33人为法律系教师)被捕,受贿涉案金额达2260万卢布;2016年俄罗斯登记腐败案件32924起,较2015年增加了1.4%。在2016年底俄罗斯政府掀起的“反腐风暴”中,俄经济发展部部长乌柳卡耶夫以及多名高官因收受贿赂而下台,成为1991年以来俄罗斯被拘留的最高级别的政治官员。
  为遏制腐败,俄罗斯的两位总统普京与梅德韦杰夫可谓态度坚决、手段强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及时制定专门的反腐法。2008年5月,梅德韦杰夫上任后,大力推行反腐败措施,先出台了《俄罗斯联邦反腐败计划》,后于2008年12月25日签署了《国家反腐败法》。该法规定了腐败的定义、打击腐败的原则以及具体的惩罚措施等,如明确规定国家官员只能接受3000卢布以下的礼物,滥用职权或受贿的将被处罚100万卢布,犯敲诈勒索罪的公务员可判处12年监禁。这些规定构建了反腐败的法律基础和预防机制,同时也为反腐败提供了依据。
  二是增加政务的透明度。为改变官僚作风、打造廉洁政府,普京倡导实行“电子政府”计划,建立“俄罗斯国家统一服务网”,公民可以从网上直接了解政府提供的各类服务及相关途径。与此同时,还建立综合电子数据库,为反腐提供线索和信息,对政府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强调公务员要实行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梅德韦杰夫总统和普京总理于2009年4月先后在官网上公布了个人收入及家庭财产情况,表明了两位领导人的反腐决心与明确态度。
  三是减少腐败的机会。在俄罗斯,政府官员借管制、审查、审批之机向公司企业索要钱财已习以为常。为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梅德韦杰夫总统上任不到两个月,就于2008年5月14日签署了关于消除对企业经营活动行政限制的总统令,减少政府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限制以及官员对企业的审查。
  四是将反腐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为表明国家领导人和政府对反腐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坚强决心,梅德韦杰夫于2010年4月13日签署了《反腐败国家战略》,将反腐败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可谓是大张旗鼓地高举反腐败旗帜,轰轰烈烈地开展反腐败运动。
  由此可见,俄罗斯的反腐“风暴”刮得还是异常猛烈的。事实上,俄罗斯总统们对该国腐败的普遍性及其危害性的认识也相当到位,认为腐败是俄罗斯实现现代化的最大障碍。如2004年在反腐工作会议上,普京曾指出:“俄罗斯的腐败阶层实际上已组成了一个个黑社会,不仅官员腐败,各行各业都有腐败现象。”2006年5月10日,普京在国情咨文中又指出:“我们至今未能消除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重大障碍,那就是腐败。”这次讲话两天之后,17名涉嫌贪污的高官在一天内就落网,他们来自联邦安全局、总检察院和内务部等重要部门,可见普京总统反腐决心之大,执行力之强。此外,为提高公务员对贿赂的抵抗力,普京还实行高薪养廉政策,于2004年至2007年间,曾多次给国家公务员涨工资,如副部长和司长一级的甚至涨了4倍以上。
  让人纳闷的是:俄罗斯的两位总统如此高调铁腕反腐,堪称反腐斗士,他们对腐败问题既有清醒的认识,又在立法、执法及行政等多个环节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可为何俄罗斯的腐败现象依旧猖獗,甚至愈演愈烈呢?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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