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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官员就是“打工仔”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徐伯黎发布时间:2015-11-16
近年来,在反腐败机构“透明国际”组织公布的清廉指数排行榜中,瑞典一直名列前茅。图左为瑞典首相府,右为瑞典议会大厦。
近年来,在一些国际组织清廉指数排行榜中,瑞典一直名列前茅。资料显示,瑞典作为北欧最大的国家,监督体系完善,行政执政效能较高,廉政文化建设体系完整,贪污腐败率低。对此,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高级顾问吉勒曼评价认为,瑞典的实践说明,权力公开透明,官员的行为时刻处于监督之下,每一个公民都能对腐败说“不”,就可以有效阻止腐败的蔓延。
决不允许搞特权
有媒体称,瑞典民众和媒体都有很强的监督意识。如果一个官员的生活水平高出他的收入水平,那么很快就会有人举报他,然后税务部门就会派人来查他是否有额外的收入。如果有,他就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瑞典前议会监察专员克劳兹·埃克伦德说:“这种调查虽然不是查腐败犯罪的,但它是发现腐败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1995年10月,时任瑞典副首相萨林年仅38岁,舆论对其政治前途一致看好,认为她不仅将成为社会民主党未来领袖,还可能成为瑞典女首相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大展拳脚。但是,当年的瑞典《快报》披露说,萨林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了巧克力等食品。虽然萨林事后辩解说,她当时只是把公家和个人的信用卡用混了而已,并且事后也及时还了款,但舆论仍然穷追不舍,最终,一位年轻有为的副首相就这样只因为价值几十克朗(1克朗约等于0.97元人民币)的巧克力被迫辞职。
有专家介绍,瑞典首先拥有健全的制度和严密的监督,让腐败不太容易得逞;二是腐败行为一旦被发现、查处,涉案官员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除丧失优厚的经济收入和福利保障外,私营机构也不愿雇佣;三是谁要是背负腐败臭名,将被视为缺乏诚信、丧失道德无法在社会立足,连整个家庭、家族都难以抬起头来,本人则甚至不被家族接纳,这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传统和社会氛围,对瑞典官员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和约束力。在瑞典,不仅仅对中央政府高层人物严厉监督,对每一名政府官员都有严格的清廉要求和严密的监督,从一般公务人员到政府首脑,都决不允许搞特权。
纳税人是“老板”
据相关媒体介绍,在瑞典,除了政府官员没有任何特权外,瑞典的法律还规定,只有议长、首相、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等少数几位高官,才配公务专车。所以瑞典的高级官员都和普通人一样,乘公交车、私车或徒步上班。瑞典每辆公车上安装带双按钮的计程器和代码发射器,一个按钮上刻着“公务”,另一个按钮上刻着“私用”。任何人用车时,必须先按下两个按钮中的一个,车才能启动。是公干还是私事,经核实后,据此对开车者收费。
相关报道显示,瑞典首相的年薪与一般工人相比,大致为2:1。首相住在居民区,没有保镖,家中无公务员和厨师。瑞典前首相费尔丁出身农民,任职时还抽时间回家务农。在瑞典人看来,政府官员的工资及办公用品都是靠纳税人的钱供养的,纳税人理所当然就是他们的“老板”,官员就是“打工仔”。“打工仔”怎么可以侵占或是浪费“老板”的钱财呢?所以,公务员廉洁奉公是其本分。埃克伦德曾向媒体介绍:“在瑞典,腐败是非常不能接受的事,我当了16年的议会监察专员,很少遇到过官员腐败案件。”
收小礼物可视为腐败
有资料介绍,监察专员制度就是瑞典人的首创。1809年,瑞典就设立了议会监察专员,该职位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不仅上司不能命令或指示,就是首相也无权指挥或操纵。监察专员由议会选举产生,监察机构的运作资金直接来自议会拨款,这就从根本上摆脱了政府的控制,保证了司法独立。
此外,属于瑞典首创的还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它是世界上最早实行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国家。制度规定,每个公务员在任职之初,必须详细申报个人财产,包括其担保人或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投资和利息情况;若财产在任职后有所变动,应自动填写变动财产申报清单,并注明变动原因;政府部门职员必须填报个人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如果说不清来源,特别是在有关部门调查时,不能说清合法来源,这部分财产就会被推定为贪污所得。
瑞典《反行贿受贿法》将贿赂犯罪的起点额定得很低,规定收受价值超过200瑞典克朗(约200元人民币)的礼物就可被视为腐败。更严厉的是,外国的公务人员或企业雇员在瑞典行贿或受贿,瑞典刑法对其同样适用。瑞典官员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公务员可以接受别人送的一杯热啤酒和一个冷三明治,如果喝上葡萄酒那就危险了。”
随着形势的发展,瑞典反腐败制度也得到不断完善。比如,以前政府官员的消费如果是因公的,可以直接使用公务信用卡,但自从前副首相萨林利用信用卡为自己购置物品的丑闻曝光后,政府马上就改变了这一做法。现在,官员即使是因公消费,也必须自己先垫付,然后拿发票报销,而所有的发票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让想利用公务信用卡购买私人物品不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