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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理财:“隐性腐败”新样本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李晓磊发布时间:2016-03-01
 
核心提示:近两年来,全国各地纪检、审计系统查处的公款违规“理财”金额已超过20亿元,这种比“公款吃喝”更严重的腐败行径,令人惊叹。
近两年来,全国各地纪检、审计系统查处的公款违规“理财”金额已超过20亿元,这种比“公款吃喝”更严重的腐败行径,令人惊叹。
挪用公款2430万元、在某银行购买理财产品7次”。
日前,湖北潜江市竹根滩镇财政管理所原党支部副书记、经管站站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主任聂远仲受到撤职处分。
湖北省纪委人士说,聂远仲挪用了其在任期间代管的村级资金,为避嫌,他还以会计服务中心之名与银行开展合作,所得收益归个人所有。
与此同时,山东金乡县羊山镇财政所原副所长高春荣也因挪用公款38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获利5100元后被开除党籍,同时司法机关追究了他的刑事责任。
需要警惕的是,聂远仲、高春荣这种基层官员用公款违规理财的案件已不是个例。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国各地纪检、审计系统查处的公款违规“理财”金额超过20亿元,涉案范围较广。
权威信源透露,出现这类现象,主要原因是当下各地财政资金沉淀闲置现象突出,给公款违规理财提供了“资金池”。不过,财政部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父子协作挪用公款“理财”
湖北省频频暴露的公款违规理财案件中,武汉市青山区原政法委书记高玉奇、高越父子协作挪用公款“理财”颇为出名。高越此前在当地一家银行任客户经理。2009年9月底,时任武汉市青山区建设局局长高玉奇从高越口中得知:“由某银行发售、某信托公司监管、某投资公司具体运作的‘YJ5期’理财产品近期将面向社会招募发行,‘YJ1期至4期’产品实现了盈利,有的甚至盈利达百分之百。”
对高玉奇来说,投资该理财产品,不仅能大大提升高越的工作业绩,还能获得50万元好处费,投资本身也有不菲的理财收益。抵挡不住“一石三鸟”诱惑,高玉奇将目光投向本单位暂时“闲置”的数千万元建设专项资金上。
高玉奇计划了一段时间后,2010年2月份,青山区建设局出资1800万元,其下属二级单位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挚诚公司)出资220万元,以挚诚公司名义购买了2020万元理财产品。
同年8月,高玉奇让高越同信托公司签了一份《关于资产管理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大致为,五年期满时投资公司至少保证挚诚公司的本金安全。然而,这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却是2010年1月26日,以制造出“先有保障协议再购买理财产品”的假象。
更为严重的是,高玉奇挪用这笔专项资金甚至没有上报建设局领导班子会议,为尽快签合同,他拉拢了一名分管财务的副调研员徐某,并向他保证:“不会出事的,有问题也是我担着,你莫怕!”随后,他还特别交代徐某,对该理财计划,除单位出纳外,不能告诉任何人。
可高玉奇没想到,“YJ5期”理财产品净值从购买第三个月起就出现亏损,到2013年6月20日时,信托公司只好强制清仓,并提前终止信托计划,造成高玉奇挪用的公款损失近700万元。
事情暴露后,已任职青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高玉奇,给青山区建设局时任局长李某发信息,承诺自己分担部分责任,但要求建设局出具书面报告“扛下责任”,并再三嘱咐,此事不要上党委会讨论。
为尽快平息困境,高玉奇让高越约见了信托公司某负责人,几番威逼利诱后,公司作出让步,陆续赔偿了300万元。
2014年11月,湖北省委第二巡视组在武汉市青山区巡视时,高玉奇的问题最终被发现,武汉市纪委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中国股市在长达七八年的持续走熊后,肯定会物极必反,只要抓住了这个机会,就会为建设局大赚一笔。”高玉奇在忏悔材料中,仍对理财抱有幻想。
最新调查结果显示,高玉奇除挪用公款外,还涉嫌收受他人财物、贪污公款、设立小金库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3种方式挪用公款理财
媒体梳理资料发现,挪用公款理财,大多采取3种方式操作,分别是借助下属企业“瞒天过海”、账户公款私存打“时间差”,以及会计出纳伪造凭证监守自盗。
一名财政系统人士介绍,随着国库集中支付与财政账户管理日益完善,直接从财政账户中转出资金用于理财难度大,除非借助用于下属企业或机构的独立账户,转入财政资金后再“瞒天过海”,由下属企业代办各类理财。
武汉高玉奇案就是如此。在打“时间差”方面,江西吉安一乡镇乡村建设管理站工作人员谢某非常典型。因谢某所在乡金融机构仅有一家邮政储蓄所,且不能开设对公账户,有关部门必须将管理站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履约金保证金的公款暂存个人账户保管,再不定期到县城将公款上缴至乡财政账户中。
由此,谢某发现了收取与上缴公款的时间差产生的“商机”,他先后将在其个人账户中保管的583万元公款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利2.56万元。他最终被判刑一年6个月。
此外,一些基层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利用出纳会计“一肩挑”的财务管理漏洞,伪造相关财务凭证,挪用公款供个人炒股、理财。安徽光电研究所财务部原出纳会计朱国华,就以职务之便,采取偷盖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等方式,先后9次挪用公款用于炒股或帮银行完成揽储任务。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叶青看来,公款私存现象极易带来公款挪用、侵占,形成小金库等风险,一直是各级财政清理整治重点。
然而一些机构为谋取私利,或受基层金融条件所限无法开设对公账户,有意无意将大额公款存入个人账户,如此便为利用公款违规理财提供可乘之机。” 叶青说。
记者发现,在国内不少挪用公款理财案件中,有的涉案金额之大令人咋舌。如,广州市科技专项资金被多次用于购买短期金融理财产品,累计金额8亿多元;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从2008年9月至2014年4月间先后挪用 8.21亿元公款进行理财,其间还收受某信托公司业务员给予的感谢费14万元。
南航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原财务部部长陈利明更是疯狂,他和几个人总共挪用10多亿元公款给证券公司委托理财,最终3亿元未能收回。
另外,山东胜利石油管理局渤海钻井总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员张士芬,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2000多万元炒股炒黄金,亏损近900万元无法退还。
记者调查发现,除这些较为常见的理财手段外,还有的官员用公款放贷来谋取个人利益。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杨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单位公款挪进个人账户,再贷给企业赚取高额利息。获利后,他先是玩“人间蒸发”,最后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挪用公款理财折射监管窘境
财政资金等公款并非都不能理财,但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则涉嫌犯罪。
挪用公款违规理财屡禁不止,背后一定是财务内控不完善,尤其是账户资金管理疏松所致。”财政系统人士介绍说,“当前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资金收支部门等专用账户管理不规范的机构,往往成为公款挪用理财的高发区。”
另有业内人士坦言,公款违规理财现象之所以屡查屡犯,是因为公职人员或部门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控,日常资金监管存在漏洞,必要的检查、审计不到位,以及发现之后往往也只是立足于弥补而非深挖和问责。
那么,如何才能堵住财政资金安全的漏洞呢?财政专家指出,一是要避免财政资金沉淀闲置现象,将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用到实处;二是要完善政府财务内控,加强账户资金管理,真正做到无漏洞、无死角。“当然,还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真正能做到‘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该专家还说。
在网络社交平台上,不少网民也对预防公款理财“支招”。“要治理财政资金公款违规‘理财’乱象,须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控制。”一位网民留言称。
网民“连海平”表示:“事前防范,体现在制度供给、规章完善上,强化财政预算约束与监控,减少财政资金闲置;事中监督,是指通过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公款管理透明度,任何人支取公款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并接受实时监控,进一步降低被截留、挪用的风险。事后控制,则落在强化问责与执法上,对于涉嫌挪用公款人员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人认为,公款“理财”不只出现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证明存在系统性监管漏洞,特别是一些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资金收支部门等专用账户管理不规范的机构,成为公款挪用理财的高发区。
中国人民大学公管学院常务副院长许光建认为,财政资金等公款必须强化审计、检查,督促政府财政部门、单位财务部门遵守财务规章制度。
有熟知理财行业的专家建议,治理财政资金等公款违规“理财”乱象,一方面需强化问责与执法,对于涉嫌挪用公款人员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另一方面需要强化财政预算约束与监控,减少财政资金的闲置。
当然,这些制度和手段都离不开各级监管主体的职能职责‘到位’,只有他们的‘到位’,一切监管制度和手段才不是‘纸上谈兵’。”这位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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