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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商学院首届廉政文化艺术作品征集展览活动的通知

 来源: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作者:发布时间:2017-04-26

关于开展湖南商学院首届廉政文化艺术作品征集

展览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引导全体师生崇廉、明德、修身,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育部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清廉中国”新闻摄影、公益广告、漫画征集活动选送优秀作品,特举办湖南商学院首届廉政文化艺术作品征集展览活动。

一、活动主题

崇廉·明德·修身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公正、有序开展,学校成立廉政文化艺术作品征集展览组委会,成员如下:

  问:唐亚阳  陈晓红

  任:陈丽影  王明高

  员:谭军良  李立芳  胡春华  莫湘益  邓联繁

        谭志君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岭南校区科技楼二楼。

  员:刘松武  陈鑫铭  叶亚亚

三、作品形式与要求

1.书法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2.绘画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尺寸为16K大小。

3.摄影类作品:作品需为彩色数码照片,并附相应文字说明,可以是单幅作品,亦可以是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图片保存为JPEG(或JPG)、BMP格式,图片大小1M以上,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4.艺术设计类作品: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加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JPEG格式、不小于A1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要求报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确实不方便报送,在征得比赛组织方同意的前提下请先报送能反映作品真实情况的高精度写实照片。

5.网络新媒体类作品: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包括微电影、动画、漫画等形式,微电影作品时间不超过12分钟(720秒),格式要求为AVIMP4FLV;动画作品要求24/秒,时间不超过12分钟(720秒),需上交SWF文件及相应的FLA源文件;漫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不超过10张,需上交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源文件(PSDUI等格式)。需报送含有作品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

四、作品奖励

1.设特等奖1-3项(不分作品类型),奖金1000/项。

2.上述五类作品分别设奖,各设一等奖1-2项,奖金300/项;二等奖2-5项,奖金200/项;三等奖6-12项,奖金100/项。

3.所有奖项均颁发证书,获奖学生可认定相应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项目学分。

五、作品征集与用途

1.征集范围:湖南商学院全校师生员工和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单位职工。

2.内容与要求:

1)要求所有作品应突出活动主题,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生动、富有创意,能发挥正面宣传的社会效益。

2)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均由参赛者自负,活动组织单位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征集作品,一经证实,取消评比及获奖资格。

3.评选及用途:上述各类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报送的作品,由廉政文化艺术作品征集展览组委会进行整理、分类,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公开评选。组委会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优秀作品(包括推荐全国参赛、评奖、展览、宣传、印制光盘或编辑画册),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所有入选作品均发放精美纪念品,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制作费。

4.报送时间: 2017522日—526日。

5.报送方式: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以及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并将作品报送至廉政文化艺术作品征集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商学院岭南校区科技楼二楼

联 系 人:刘老师、陈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886882528868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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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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