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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9年科研成果信息与集中发放成果奖励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作者:陈鑫铭发布时间:2019-12-25

各研究团队:

日前,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技创新团队和2011协同创新中心验收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9〕350号),经验收材料审查、网上公示、专家评审等评估环节,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顺利通过省教育厅合格验收。

为庆祝中心顺利通过验收,进一步加强中心学科建设工作,切实发挥成果奖励的激励功能,激发研究团队成员的工作活力,经研究决定,中心拟定于2020年上半年举行成果表彰奖励大会,对2018-2019年度的成果(含2016—2017年度应补发的成果)进行集中表彰和奖励。请各位成员根据《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主动提交2019年的科研成果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成果的对象和范围

中心成员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符合《办法》规定的各类成果与成果统计表。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学术著作类。须提交专著原件1本及封面、底面、目录的电子扫描文件。

(二)论文类。须提交所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出版权页(刊号页)、目录和论文正文的电子扫描文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三)其他成果。须根据具体类别提交文件、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成果获奖证书、转化证明等的电子扫描文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三、提交材料的时间和要求

(一)为确保成果数据的及时统计和上报,请于2020年1月10日12:00前由各团队负责人统一将有关成果材料提交到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鑫铭、杨惠淇;联系电话:88688252,18608400624,13574840220。

(二)请各团队重视科研成果的提交工作,通知到位,做到应报必报,并按照要求审核材料,材料不合格及逾期不报的,不予受理。

(三)为避免重复提交材料,成果第一完成人和其他参与人均为中心成员的,由第一完成人申报和提交材料。

四、成果审核与奖励发放

中心学术委员会将组织评审会对提交的科研成果进行审定并根据《办法》发放奖励。

 

附件:1.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2. 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科研成果统计表

 

            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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