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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高教授第三次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来源:湖南工商大学新闻网 作者:科研处、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发布时间:2020-12-25

近日,教育部公布《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的决定》(教社科〔2020〕4号),我校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王明高教授及廉政学研究团队提交的研究报告《关于中国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思考与建议》荣获二等奖。本次获奖是王明高教授继第六届和第七届先后荣获该奖项后的再次获奖。这既是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立项建设方向“法治系统工程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也是我校建设“双一流”和高水平工商大学的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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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思考与建议》从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经验与教训、理论内涵与外延等层面,全方位研究了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构建起了含有其配套制度和风险化解方略在内的一批应用研究成果,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体系,完善了科学制度反腐体系研究。王明高教授作为廉政研究专家,曾接受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社特约专访,其刊发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特”在哪?》《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越来越严了》的政策解读,标志着其研究成果真正进入国家决策。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作为目前我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高级别的政府奖项,是我国人文社科领域具有高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主要表彰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我校更名为湖南工商大学这一重要历史事件中,教育部现场考察专家组,曾把验证校长陈晓红院士所获的一等奖《“两型社会”建设评价理论与实践》,王明高教授所获的二等奖《科学制度反腐论》和三等奖《中国预防和惩治贪官外逃模型与机制研究》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王明高教授的专著和论文先后获第九届、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党建读物奖,首届全国优秀廉政文化出版物,湖南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第七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湖南省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科研处 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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