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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项报告】铜川率先在全省探索推行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来源:陕西传媒网 作者:发布时间:2015-05-21
陕西传媒网讯(记者 喜顺)铜川市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加大从严监督干部力度,坚持干部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对象下延,严防“小官大贪”,在全市范围内探索推行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确保科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全覆盖。据悉,该做法在全省尚属首例。
明确四个“必须”,确保科级干部全覆盖。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明确“四个必须报告”,即在职科级干部必须报告,离岗待退科级干部必须报告,辞去公职前必须报告,个人事项有变动的必须报告;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对照本单位科级干部人员名册,做到报告对象不漏人,确保科级干部全部报告。
强化规范制度,确保报告事项不漏项。专门印制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涉及领导干部的婚姻状况、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从业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等14类。各单位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严把报告材料转交关,认真做好报告材料受理、归档及汇总等工作,在审核过程中坚持“三个不接收”,即:填写不完整的不接收,填写不规范的不接收,无单位领导审签的不接收,确保个人报告事项内容不漏项。
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报告内容信息实。在推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中,严格填报要求。一是本人必须亲笔填写《报告表》,并在“承诺书”中郑重签名,对如实填报作出承诺。二是严格科级干部所在单位领导审签程序,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报告内容进行审签,对科级干部填报的个人信息情况进行把关。三是认真录入汇总信息,依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录入系统》,对领导干部个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复审,为抽查核实工作打实基础。
突出结果运用,确保抽查核实查处严。该市按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对所有科级干部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和重点抽查核实。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调整岗位、免职等处理;发现违纪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同时,实行“凡提必核”,对拟提拔的科级干部和列为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的个人事项报告逐人核实,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提拔使用、不列为后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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