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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项报告】实行纪检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5-21
        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泰州市出台《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除报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文件中规定报告的事项外,还需要报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个人民间借贷、投资、理财情况、购买大宗物件情况以及出售、租赁房产情况,本人收受礼金礼品上交登记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本人、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赴海外留学等11项内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分年度报告、及时报告、新任报告3种形式。截至3月20日,14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另有12名纪检监察干部就婚丧嫁娶等有关事宜及时报告,36名新任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朱桂林 常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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