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前沿 > 国内视野 国内视野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推进党的建设的合理性逻辑

 来源:学习与探索 作者:刘卓红 王彪发布时间:2019-07-04

  党的十九大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首次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命题,并将其确定为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党的各级组织是最重要的治理主体。这一定位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党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从而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党的执政能力现代化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新要求。

  推进党的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合理内涵

  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涵,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科学化和法制化在国家治理理念下的拓展与延伸。在中国国家治理中,中国共产党与国家作为两大治理要素有着密切的联系,推进党的建设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治理重心,也决定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因此,深入探析两者之间关系的合理性逻辑是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维度,是把握当今中国政治进程与政治发展的关键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做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催生了中国共产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迫切性。国运系于党运,党运决定国运。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既是中国道路的基础,又是中国制度的优势,更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织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推进党的建设,要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通过执政理念和执政机制创新来保证政党的健康和谐有序,巩固政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促推党以全新的眼光与思路观察、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新问题;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所需,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调整与整合,自觉变革和改进自身结构、功能、机制和活动方式,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迎接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带来的执政挑战;适应改革发展新常态和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形势,自觉推进自身的现代化转型,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完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提升领导水平和治理能力,以党的建设为契机引领和推动国家治理模式的现代化转型。

  第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推进党的建设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指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就成为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成的一整套紧密相连、互相协调的国家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事关全局,“这条底线必须守住,任何人不得违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目标,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创造者、领导者和执行者,在三者历史与理论逻辑的有机统一关系中,推进党的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生命力和优越性进一步发挥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整体效能充分释放的最根本保证。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由党的性质、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的,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要求和坚持的优良传统。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明确提出要把党建设成一个马列主义的政党,这是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的“伟大的工程”。历史证明,党的事业的成败都与党在思想上和组织上是否重视和加强自身建设有着密切联系。改革开放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的过程中,我们更加明确了党的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密切关系,认识到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要性,认识到把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紧密结合起来的必要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具有执政的唯一合法性,持续推进执政党的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拓展、理论发展、制度完善的内在要求。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第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推进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体,无产阶级政党以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为自身使命,以实现全人类解放和全人类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理想信念、奋斗目标和价值取向。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建党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施政举措,要求全体共产党人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是把党的群众路线全方位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

  当前,中国开展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凸显了鲜明的党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道路的根本性。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强有力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础和前提,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一旦脱离党的领导,脱离中国既定的国家制度体系,只能导致国家建设与现代化发展的颠覆性失败。习近平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另一方面,党的执政能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力和源泉,决定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和进程。党顺应国家治理现代化新形势和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的需要,实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现代化转型,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思想、组织、治理能力等全方位保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才能巩固已有的发展成果,应对发展道路上的风险挑战;才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充分的人民民主和国家的治理权,确保国家治理现代化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推进党的建设是新时期深化对党的执政规律认识的必然要求。2009年11月,习近平在中央党校秋季开学典礼的讲话中提出要深入研究党的执政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就是共产党执政后必须遵循的、反映党执政本质和必然性的法则和要求,包括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应该遵循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应该采取的执政体制和执政方式,应该巩固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资源、应该创造的执政条件和执政环境等等。”必须看到,改革开放以来,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执政党内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一些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这表明党在执政理念、能力以及方式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因此,要积极开展执政党建设的探索,深化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党的十七大修改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正式把“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以党规党纪的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具有了党内最高的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这一切均表明党的建设成功与否,取决于党的执政理念、能力水平和方式是否做到创新、提高和完善;表明国家治理与执政党建设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促进。“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

  推进党的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由于政党是国家政权的掌握者和行使者,政党治理处于治理体系的核心位置,决定并影响着其他治理主体及其治理能力的培育。党提升治理能力、优化治理结构、创新治理形式,实现执政能力现代化、执政行为法治化、政党制度科学化规范化,持续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并以此引领和驱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转型,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第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科学化在国家治理理念下的拓展与延伸,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党的建设的关键是提高执政能力。近年来,中国共产党逐渐建立了一套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国家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正面临着经济全球化、思想多元化等带来的诸多外部挑战,面临着社会急剧转型、治理客体复杂化等衍生的治理考验,又面临着治理制度不够完善、治理能力有待提高的现实困境。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党的执政能力之间有高度契合与内在统一的逻辑关系,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水平是国家治理整体效能发挥的决定性因素。中国共产党需要实现新时代发展所要求的治理方式的现代化转型,必须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执政理念,巩固执政基础,创新执政体制,完善执政方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持续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应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的调适能力与回应能力,完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各项任务。

  第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指向要求遵循依法治国方略,把国家治理纳入制度化和法治化轨道。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和法治化要求执政党的执政思维、执政意识、执政方式和执政行为实现制度化和法治化。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是统一的,依法执政既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环节。当前,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中国共产党在推进自身建设时注重科学性,严格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国家建设规律、执政党建设规律以及制度发展规律;注重系统性,注重建构党的制度体系,厘清制度体系中各种内外关系网络;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在观念、行动和制度建设上遵循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真正做到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党内规章制度的权威和尊严,健全依法执政的工作机制,衔接统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推进国家法制建设,结合统一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才能提供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第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性质,要求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以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正确方向。治理概念虽然包含工具性价值的共通性,但制度属性是国家治理模式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性质。国家治理是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基础上渐进发展、内生演化的结果,中国的国家治理模式的演进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健全、不断创新、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政治属性,决定了中国以民主与法治为核心机制的新型国家治理模式与西方发达国家以社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存在本质区别,它要求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模式内进行,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对国家治理的绝对领导,一味地以西方为参照的盲目照抄照搬,则脱离了中国自身的实践和理论逻辑。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党的建设为着力点,提升党领导国家和治国理政的能力,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

  第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了从“国家统治”到“国家治理”的理论突破,使中国的国家治理变革沿着从“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的基本轨迹稳步前进,这要求进一步推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处理好党政、党群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将多种治理主体有机地统一起来,形成“多元共治”的“善治”格局。在这个过程中,处理好党政关系的实质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框架下,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等依法履行职能,理顺党组织和领导国家政治生活的途径、方式、程序等,形成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局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多元治理”要求大力培育社会力量,使社会治理结构中群众自治的要素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既要坚持党的领导,还必须发扬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最大限度地把社会力量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实现治理的最大效能。

  承认国家治理主体的多样性并不否认治理主体之间的差异性。我们强调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抹杀治理主体的差异性和特殊价值,可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其实就是多元治理主体在党的领导下参与国家事务治理的过程。有人认为,既然认同治理主体多元化,那么就应当承认治理主体之间关系的平等性,主体的平等就意味着权利平等,其他治理主体与政党具有同等的话语权和决定权。这种认识的根本错误就在于片面地理解多元性,没有意识到不同治理主体在能力上的差异,更忽视了党的领导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应当看到,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多元主体格局中,由于现阶段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市场规范性还欠完善,社会组织发展弱小,公民个体的参与意识还不够强烈,多元治理主体存在发展不平衡、能力不均衡和影响不对称等问题。由于中国共产党所处的执政地位和自身所具备的领导水平,其在多元主体的构成中不仅发挥着主导性作用,而且已经取得巨大成就,这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有能力成为推动其他治理主体发展的主导力量,有能力成为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主体。事实证明,政党只有通过进一步的制度建设和完善,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水平和能力,才能够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制度治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首要任务

  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心主义的现代化路径不同,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党中心主义的现代化方式,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和先锋队地位决定了中国治理模式的独特性和鲜明的中国特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党的十九大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党所担当的先锋队和领导角色决定了执政党的建设水平,直接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成败。党的制度是党内各种行为规范准则的总和,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鲜明特征,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一项根本性建设,它既贯穿、融会于党的其他各项建设之中,又以规范化、条文化的形式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起到支撑、承载和保障的作用。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能否顺利推进,从根本上决定于能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能否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当前,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来看,推进党的建设的重点是健全规范党内权力运行,维护党内生活工作秩序,建立长效稳定的制度治党机制,以党的制度建设示范和引领国家制度体系现代化发展,促进国家将自己的意志、目标向现实转化。推进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契合于“制度治党”,“制度治党”既是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首要任务。

  注重制度建设是执政党始终保持自身纯洁性和先进性的法宝。建党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制度建设贯穿于自身的建设中,通过制度建设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制度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首次提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制度治党”就是在党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严格依靠党章及党内的各项法规有效治理党内事务,规范共产党员的行为,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顺应法治时代发展趋势提出来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建党治党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境界,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理念和治党方式的重要创新。制度治党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在实践上是一项全新且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党内方方面面,必须充分意识到其艰巨性与长期性,要从全局出发,稳步推进。

  第一,制度治党要加强领导制度建设。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要建成一个共产主义政党,首要任务是要完善党的领导机制,完善党的政策制定机制,因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是实现党的领导的主要方式。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应当首先体现在政策制定上,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紧紧抓住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科学制定政策;应当通过法律手段提高党的领导的合法性,把党的意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上升为法律,成为人民的意志,从而使政党的权威因素更多地转化为法治因素;要强化党内民主建设,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人民民主发展进步。

  第二,制度治党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定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的基本原则、基本规范,是政党组织队伍、整合力量、开展活动必不可少的基础。党内法规制度不仅起着维护党内正常而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秩序、规范党内权力运行的重要作用,而且“党内法规制度的完备程度是政党发展成熟与否和执政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因此,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科学立规、民主立规、依法立规,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依;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逐步构建科学系统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严格实施,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使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全面知规、严格执规、自觉守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供了示范引领,这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第三,制度治党要加大监督制度建设。“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因此“必须从制度上着手,健全中国式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体制机制”,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监督来保障和巩固工作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制度体制创新和改革,保证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握规律、抓住关键,立足发挥各级部门的职能作用,立足发挥规章制度的规范作用,立足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继承和创新、自律和他律、治标和治本、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统一,才能在全党全国形成强大的反腐败压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党和政府的支持,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协同运行提供足够的社会信任资本,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有效推进提供强大的社会动力。

  第四,制度治党还要系统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路线确定以后,领导干部是关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强大的人才支撑。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的制度体系;要抓住当前人事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推荐和测评的程序,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等等。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是让优秀分子充分涌现,破除“官本位”观念,做到干部能上能下,这对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提高党的治理国家能力具有重大意义。破除“官本主义”的意识,重构正确的权力观,有利于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举措。


  湖南工商大学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

  中国智库索引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共长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长沙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浏阳市委员会

  浏阳市人民政府

  清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