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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如何处理红包礼金?多地探索实名上交制度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吴单 蒋小天发布时间: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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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纪委的一则通知,再次让廉政账户进入公众视野。这则《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显示,从8月6日起,湖南全省统一撤销各级廉政账户,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至此,在湖南运行了6年的廉政账户退出历史舞台。

近年来,撤销廉政账户的省份不在少数。自2000年初该项制度从宁波率先设立开始,近20年间,该制度在多地反复设立取消。南都记者根据公开消息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至少17个省份撤销该制度。

这一为官员收受红包礼金后上缴而设立的“救赎通道”,为何纷纷关闭?这一在地方进行的反腐制度试验将何去何从?

宁波率先试水后,

至少28省份开设廉政账户

2000年初,浙江省宁波市在全国率先推出“581”(谐音“我不要”)党员干部廉政专用账户,鼓励党员干部主动上交收受的红包,还可接收各种外币、储蓄卡、购物消费卡、信用卡和有价证券等。

根据规定,凡是持有“581”账户缴款回执的,可视作主动拒礼拒贿。

宁波这一举措,在全国受到广泛关注。在2001年的前5个月,该账户收入达到422万元,还先后收到哈尔滨、南京等地汇来的礼金10.45万元。

其后,福建、宁夏、黑龙江、安徽、内蒙古等地纷纷效仿建立“581”账户。南都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全国至少有28个省份开设过廉政账户。其中,20个省份为全省统一开设账户,另外8个省份部分地市各自设置廉政账户。

如2012年1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布《关于设立广东省廉政账户的公告》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1个月内)上交无法拒收的“红包”。省纪委有关领导表示,“廉政账户收到的资金将全额上缴财政”。

2015年,江苏南京规定,为便于党员干部能够及时上交收受的礼金,缴款人缴款时不记名、不记单位,只需填写统一账户号和缴款金额即可。

值得关注的是,多地设置廉政账户时均规定,只要将收受的钱款在规定时限内如数上交,即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以鼓励官员上交。

南都记者注意到,各地的廉政账户名多取谐音,例如广东账号为35581(送我我不要),江苏为“510”(谐音“我要廉”),湖南为“5910”(谐音“我就要廉”),辽宁为“981981”(谐音“就不要就不要”),以此表明“推进廉政”的初衷。

过去二十年间,各地廉政账户“收获颇丰”。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9月到2016年,江西省三级廉政账户共收到红包等违纪款2.19亿元,查处红包问题321个;广东省各级廉政账户2014年当年收缴红包礼金6500多万元;山西省廉政账户自2015年开通14个月后收到的钱款多达1.7亿元。

多地纪委也曾评价称,廉政账户打消了党员干部对主动上交红包礼金的思想顾虑,为党员干部在特定条件下收受红包设置了一个救济渠道。

廉政账户“变味”:

成贪腐分子“避风港”“挡箭牌”

学者王明高是廉政账户制度最早的提议者之一。

1996年,在湖南省委组织部任职的王明高实地调研发现,当时的反腐多注重事后查处,缺少事前预防,这样的做法在现实中难以收到成效。基于上述背景,王明高组建团队启动《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研究,设立“全国退赃账户”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在王明高看来,设立廉政账户是为想悔过自新的干部提供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也为那些长期担任要职、贪欲不强,但由于种种原因积少成多形成巨额“灰色收入”的干部提供一条“出路”。

1999年6月,王明高的课题成果被呈送中纪委领导,其后,廉政账户制度开始在部分省市试点。

但从地方试点进度来看,各地持有不同的态度。2002年5月,福建省纪委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撤销已设立的廉政账户。福建成为全国首个撤销廉政账户的省份。

当时官方披露的原因是,部分干部群众提出异议,认为廉政账户容易被少数公职人员当作“挡箭牌”,助长他们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同时也降低了党员干部的自律标准,这种做法法纪依据不足,存在一定负面影响。

自福建之后,内蒙古、黑龙江、甘肃等地也在开设廉政账户不久便宣布取消。其中,甘肃省在2001-2005年内更是两度设立,两度撤销。

据报道,甘肃省在2001年第一次设立“581”廉政账户之后,三年内仅收到40多万元的“贿款”。“省里觉得其作用不明显,加上中央对此也没有统一的规定,便在2003年撤销该账户”。

2004年甘肃再度开设廉政账户,不过也只持续一年,于次年11月取消。甘肃省纪委撤销廉政账户的官方解释是,“随着反腐倡廉各项法规的日臻完善,根据工作形势的发展,省纪委决定撤销在全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各个储蓄网点设立的‘581’廉政账户。”

在此过程中,不少官员利用廉政账户掩盖贪腐的现象也被曝光。

公开报道显示,贵州黔东南州原副州长洪金州在1997年至2013年间收受贿赂380余次,因害怕事情败露,他一直陆续主动以“廉政金”名义上缴部分贿金,为自己“打掩护”。被调查时,洪金洲家中藏有赃款有2000多万元,上缴“廉政金”5500余万元。

还有一些官员利用廉政账户,为自己腐败“留后路”。据悉,因部分省份规定在组织调查前上缴即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有官员在听到风声、感觉苗头不对时,抢在相关部门调查前把“吞”下去的钱“吐”出来,以免予处分。如2015年落马的湖北洪湖市委原书记邹太新,在前任市委书记幸敬华被湖北省纪委调查后,担心自己被供出,便提前将7万元转账到廉政账户中。

此外,由于大部分省份的廉政账户采用上缴匿名制,还有在被调查时向身边其他人“借用”廉政账户存单,以期为自己开脱。

在王明高看来,作为一项地方反腐实践,廉政账户的操作标准不一,制度漏洞颇多,尤其是对上缴所收受红包礼金的“时间、事项、金额”三个核心内容未作明确登记,导致没能很好地发挥廉政账户制度的价值。

中央巡视后,多个省份集中撤销廉政账户

最近对廉政账户采取新动作的,是湖南省纪委。

8月6日,湖南省纪委表示,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决定撤销全省各级廉政账户。湖南日报对此评价称,此举划出法纪红线,进一步明确“红包”不能碰、抓大不放小、反腐零容忍、反腐无穷期。

南都记者发现,今年以来,湖北、江苏、湖南先后撤销了全省的廉政账户。

湖南省纪委在通知中提到,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提出更高要求。2018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决定撤销各级廉政账户。

湖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也谈到,廉政账户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对一些别有用心的党员干部收多交少、收而不交、先收后交留下暗箱操作空间,这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同时,廉政账户也模糊了礼金和贿赂的界限,给执纪定性带来困难。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一轮高压反腐以来,已有多地撤销廉政账户。2013年,中央巡视组巡视内蒙古自治区后,指出内蒙古领导干部在年节、婚庆中送收红包、礼金等问题,虽经专项整治但依然存在,尚未有效遏制。当年11月,内蒙古在整改中旋即宣布撤销廉政账户,并建立“实名制上缴违规收受资金专户”。随后,新疆、四川、海南、重庆、贵州、广东等地也先后宣布撤销该制度。

南都记者还注意到,有尚未公开宣布撤销的省份已“低调暂停”廉政账户的运行。比如最早推出廉政账户的浙江省宁波市,南都记者从宁波市纪委的官网发现,关于廉政账户的动态更新停留在了2016年。

综合各方面信息统计,截至目前至少有17个省份撤销了廉政账户。

廉政账户存废之争:

全面叫停还是完善优化?

廉政账户被撤,是否意味着这一地方反腐制度试验宣告失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这一制度是否还有续存的必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撤销廉政账户,是反腐升级的必然选择,值得肯定。

但也有专家向南都记者指出:廉政账户还有存在的价值,全国不能“一刀切”。

“把对腐败的零容忍和廉政账户这两个概念简单对立起来,说对腐败零容忍,就要取消廉政账户,我认为这个逻辑不正确。”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告诉南都,从反腐败零容忍角度来看,收了红包、礼金就应直接上交,这是党纪的基本要求。但在现实中,真正有意腐败的党员干部并不会因为廉政账户的设置或取消,而停止腐败。

廉政账户的设置,本是为那些由于在不得已或当时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一些钱款的官员提供的一种有效解决机制。“它在地方实践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或缺陷,可以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调整。”毛昭晖说。

王明高也认为,一些地方的廉政账户在缴款“不记姓名”、“不记来源”、“不限时间”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有的成了腐败分子的“避风港”,但不能因噎废食,而应找出制度缺陷、做出更细致的规定。

后“廉政账户时代”:

多地改为实名上交纪检部门

取消廉政账户之后,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礼金如何上缴?

任建明认为,撤销之后也要进一步“立规矩”,需要明确收受礼金后的各类情形怎样处置。他认为,撤销廉政账户的后续政策,关键需要规定公职人员主动上缴礼金时的实名登记、还要讲清楚谁送的、送的具体情形、为何不能退回等情况以方便甄别,才能对此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追责。

南都记者在梳理中也发现,目前已撤销廉政账户的17省份中,有多个省份探索制定更为严格的替代制度。

各省采取的普遍措施是,由官员实名上交给纪检监察机关。

如内蒙古设立“实名制上缴违规收受资金专户”,规定:今后有关人员上缴违规收受资金,需要实名登记,并说明违规资金来源。

四川省则强调,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当面拒收和事后退还的礼金,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一个月内实名登记上交。

广东则对礼金上交后的后续处理情况进行了说明。对于确实无法拒收的,应立即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书面注明送“红包”的人员、时间、地点和缘由。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报告后必须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可免予处理,所收“红包”按违纪款物收缴;对于不及时报告或没有全额上交的,应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顶风违纪处理。

湖北省纪委的要求则被称为“全国最严”。按照去年12月,湖北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撤销各类“廉政账户”坚决制止违规收礼品礼金行为的通知》,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当面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其他各类违反规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对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的,必须在事后(特殊情况如出差、出国等,自回单位之日起)5天之内退还。如不退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湖南省则下发通知,对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列出八项要求。其中规定,部分情形下收受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据悉,廉政账户撤销后,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交纪检监察机关,并作出情况说明。而对于已上交各级廉政账户的红包礼金,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要于廉政账户撤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交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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