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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成立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15-05-28
 根据《关于公布第二批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4]405号),我校作为牵头单位与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省社科院、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浏阳市委、市政府合作申报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获批成立。我校王明高教授担任该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
 “2011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国家在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2011计划主要瞄准国家急需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通过探索建立适应于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促进校校、校所、校企、校地以及国际间的深度融合,建立包括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以及文化创新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重点,集聚创新团队,形成创新氛围,巩固创新成果,培养创新人才。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是湖南省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精神,推动湖南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支撑科技强省和教育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2013年以来,省教育厅根据各学校推荐,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和现场考察,分批遴选省内急需、省内一流的协同创新中心。“2011协同创新中心分为培育和认定二个层次,我校今年首次入选,成为第二批认定层次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高校。
积极推进廉政建设,是党和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急需,是世界各国重视的重大课题,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应然之举。我校此次入选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标准,立足国内,服务湖南,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以联合研究项目为抓手,以创新机制体制为保障,在廉政建设领域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决策咨询等服务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升党和政府的廉政治理水平,促进廉政学科发展,力争将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成为湖南甚至全国反腐倡廉重要的理论研究中心、人才培训基地和政府决策智库。
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王明高教授,1996年开始系统研究廉政学,重点研究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对策,学术研究成果先后被《党建研究》、《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美国USA TODAY等中外媒体刊发,并被翻译成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和日语等语言。受世界反腐败大会组委会的邀请,先后出席在韩国、危地马拉、希腊和泰国举办的第十一至第十四届世界反腐败大会。其研究成果《科学制度反腐论》,先后获全国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十一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党建读物奖、全国首届优秀廉政文化出版读物、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资助并再版。先后主持英国政府全球繁荣战略基金国际项目、国家软科学重大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一批国际和国家级项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相关研究成果有的进入国家决策。
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专门研究同意成立正式机构,并设副处级职数1个,内设办公室和学科工作办公室,以加强对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2011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要围绕廉政经济、廉政管理、反商业贿赂、廉政会计、廉政审计、廉政法制、廉洁文化等领域中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研究,这对于建设我国廉洁政治和清明政府,以及推进法治湖南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于创新我校人才培养、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学科融合、强化商科特色以及建设高水平商科大学,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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