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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入推进反腐国际合作 海外追逃取得实效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发布时间:2015-12-09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今天(12月9日)是国际反腐败日。自2003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出台以来,每年的今天,联合国都会呼吁世界各国开展反腐败宣传活动,唤起公众对腐败问题的重视。即将过去的2015年,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布“天网”追逃追赃,到发布“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缉贪力度,再到积极参与多、双边反腐合作机制,中国开展的反腐国际合作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主动回来就是要配合调查,把自己的问题完全解决,我一定走完所有的法律程序。”
讲话的人是几天前回国投案自首的外逃贪官黄玉荣。在今年4月公布的 “红色通缉令”百人名单中,黄玉荣高居第四。经中美执法合作,本月5日,潜逃美国13年之久的黄玉荣回国。黄玉荣也成为“百名红通”中第18位到案人员。
今年4月,中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其中包括多个专项行动,涉及中国司法、外交、金融等多个部门。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布了震动海内外的“红色通缉令”百人名单。过去几个月里,“红通”嫌犯的到案也成为民间观察中国政府开展国际反腐合作最直接的平台。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红色通缉令”嫌疑人的抓捕归案为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反腐合作积累了有益经验。“在今后的追逃过程中,不断地去加强国际合作的研究,深入地与各个国家认真细致地探讨追逃的有关的一些法律衔接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落实,包括‘透明国际’在这个领域的推动,可能都会对我们下一步的追逃会带来一个好的平台。”
今年正值《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生效10周年。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公约》确立了包括预防、刑事定罪和执法及国际合作在内的反腐败五大机制。其中有关国际合作机制规定缔约国应当就打击《公约》规定的犯罪进行国际合作,包括引渡、司法协助、执法合作等。作为缔约国,中国不断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的双边、多边协作。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国已与3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与51个国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93个国家签署了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并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了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初步构建了反腐合作网络。
李成言表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国际反腐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但是要推动反腐合作深入开展各国还需要制定具体并有针对性的措施,“联合国做出反腐败公约的决定是对全世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最好的推动,对一些国家反腐败提出了一些建议、措施,抓住这个纲领对我们的进步非常重要。我们既要借助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时还要自己来解决一些战略和策略问题才能更好地推动反腐败斗争。我们需要下工夫去研究《国际法》方面的规定,《反腐败公约》的一些签署国对反腐败问题法律制度方面的要求,更好地提出我们一些具体的措施。”
反腐之路漫长而艰辛。新一届领导层执政以来展示的决心有目共睹。2015年中共高层在多个国际场合呼吁反腐,为中国与各国的反腐合作注入极大动力。5月,习近平总书记与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倡导合作共赢的联合声明,其中明确要加强反腐败合作,这是中共十八大以来首次将加强反腐败合作写入与外国签署的联合声明;9月,习近平总书记访美后发布的“成果清单”透露,中美将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双方共同确定的重大腐败案件的办理,近期还将通过包机遣返逃犯和非法移民;而在海外追赃问题上,中美首次明确将通过商谈互认和执行没收判决。
中国加大国际反腐合作力度的目的是什么?就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访美时所说:“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大力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就是要顺应人民要求。这其中没有什么权力斗争,没有什么“纸牌屋”。中国愿同国际社会积极开展反腐追逃合作。让腐败分子在海外永无“避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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